答:
(1)申請經營IDC業務的企業應根據其機房所在地申請業務許可證:如機房位于某一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內,應向當地通信管理局申請省內經營許可證,其用戶可以位于他??;如果機房位于一個以上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跨地區經營許可證申請。IDC業務只能以城市為單位申請。
(2)申請經營ISP業務的企業根據其業務用戶覆蓋范圍申請業務許可證:僅在某一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內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應向當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請;在多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申請。ISP業務可以以省為單位申請,也可以以城市為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