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是這么規定的:
(一)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2. 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經營場所,自有或租期3年以上非民用住宅;至少有1套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固定電話、辦公文件柜和辦公桌椅;
3. 除法定代表人外,至少有2名專職工作人員,其中至少有1名專職工作人員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師或相關職業資格;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5.許可機關通過勞動用工備案系統對申請人的相關情況進行核實。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當場填寫《現場核查確認表》,由核查人及申請人簽字確認。
(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流程
1.申請人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條件,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審批窗口。審批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確認和核實,出具《受理決定書》或《不予受理決定書》。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審批窗口領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具體的事宜,如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撥打0411-88139085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