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以下行業必須獲取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
1、新聞
2、出版
3、教育
4、醫療保健
5、藥品和醫療器械
6、電子公告服務
7、文化
8、廣播電影電視節目
ICP經營許可證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即ICP許可證。其分為ICP經營許可證和ICP常規備案。
ICP經營許可證介紹
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 ICP經營許可證,經營性網站是指網站所有者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或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互聯網空間等收費活動的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并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臺。非經營性網站只需辦理ICP備案。
常規來說,通過網絡進行收費的網站,都必須辦理經營性ICP。 對于網站來說,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也是給付費用戶相關的保障體系。根據多年的市場調查情況表明:辦理了 經營性ICP的網站運營和收費情況普遍高于沒有辦理經營性ICP的網站。
ICP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罰款、責令關閉網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常規來說,通過網絡進行收費的網站,沒有取得經營性ICP許可證,罰款在5萬至10萬.例行關閉網站,待ICP經營許可證通過后才能重新開放網站.很多互聯網企業就是在沒有注意國家政策法規的情況下導致門戶網站關閉而失敗的。
ICP經營許可證 - 申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2、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4、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5、健全的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 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